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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区]乌海市公共文化中心剧场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乌海市公共文化中心剧场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乌海市公共文化中心剧场精装修工程已由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乌海市档案史志馆、乌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乌海发改社字〔2021〕2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乌海市档案史志馆、乌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招标人为乌海市城建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1.1项目名称:乌海市公共文化中心剧场精装修工程。

1.2招标文件编号:2025ZCWG038-SG。

1.3资金来源:申请中央公共文化补助资金及当地政府自筹资金;

2、包号及内容:

包号

工程名称

数量

招标内容

招标控制价(万元)

备注

1

乌海市公共文化中心剧场精装修工程

1

总建筑面积为3400,工程内容为乌海剧场精装修,最终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35.1707

其中材料暂估价21.48048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0万元、暂列金35.21681万元、安全生产费10.751114万

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起至2025年10月30日(具体详见合同文本专用条款)

4、质量标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省级优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5、安全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资企业,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今年连续3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4、项目管理机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中需配备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C)、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量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或造价师各1人,以上人员需提供证书(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安全员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提供岗位证或注册证)、劳动合同及今年连续3个月以上社保缴纳凭证。

5、财务要求:截止投标之日起近三年2022-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审计报告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

6、信誉要求:

6.1、近三年履约情况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标准问题、无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

6.2、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随意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对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内蒙古自治区混改建筑业企业,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债务、侵权、违约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混改完成之日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信用信息、获奖情况作为承揽我区工程的投标人资信。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且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联合体投标项目工作量的40%;

(2)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提交;

(6)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中涉及的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业绩及信誉评价等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均可。

(7)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国泰新点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 CA 锁。具体流程请拨打客服热线 400-998-0000 进行咨询。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2、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8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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