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202506049206058
项目名称:广州海事局食堂与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总金额为1647万元。2025年度为549万元,其中采购包1为人民币131万元/年,共三年;采购包2为人民币168万元/年,共三年;采购包3为人民币250万元/年,共三年。2026和2027年预算根据财政批复为准。
采购包1(广州海事局食堂与物业服务项目之机关食堂服务子项目):
1.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为广州海事局机关(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20号办公区、广州市黄埔区荔香路7号办公区)提供食堂服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131万元/年,393万元/叁年。
3.采购标的:广州海事局食堂与物业服务项目之机关食堂服务子项目
4.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日—2028年9月30日(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逐年签订,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每年服务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5.投标人需对采购包组内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2(广州海事局食堂与物业服务项目之机关物业服务子项目):
1.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事局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为广州海事局机关(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20号办公区、广州市黄埔区荔香路7号办公区)、广州黄埔海事处(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293号)及相应码头提供办公场所安保、卫生保洁、电路电器维护等物业服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168万/年;504万元/叁年。
3.采购标的:广州海事局食堂与物业服务项目之机关物业服务子项目
4.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日—2028年9月30日(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逐年签订,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每年服务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5.投标人需对采购包组内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采购包3(广州海事局食堂与物业服务项目之派出机构食堂与物业服务子项目):
1.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为广州海事局所属派出机构提供食堂、办公场所安保、卫生保洁等服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250万/年;750万元/叁年。
3.采购标的:广州海事局食堂与物业服务项目之派出机构食堂与物业服务子项目
4.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日—2028年9月30日(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逐年签订,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每年服务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5.投标人需对采购包组内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1日—2028年9月30日(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逐年签订,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每年服务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海事局食堂与物业服务项目之机关食堂服务子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广州海事局食堂与物业服务项目之机关物业服务子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3(广州海事局食堂与物业服务项目之派出机构食堂与物业服务子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交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交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交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时提交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海事局食堂与物业服务项目之机关食堂服务子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采购包2(广州海事局食堂与物业服务项目之机关物业服务子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采购包3(广州海事局食堂与物业服务项目之派出机构食堂与物业服务子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中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时提交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3.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提交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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