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XYR-2025-026
项目名称:2025年韩城市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56,2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韩城市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56,24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6,24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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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 1、采购尿素用于追肥,执行标准GB/T2440-2017; 2、叶面肥喷施,执行标准GB/T17419-2018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6,24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全部运抵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韩城市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韩城市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
(2)供应商需提供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及其附件(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及其附件)或备案登记;
(3)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不限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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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