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QYT2508-FWZBGK012-CPMC725-B110469T1220269-409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储罐安全附件检验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目前全厂在用储罐共计900具,各型号安全附件2368个;2025年预计需完成全厂储罐安全附件维护及检验共计2368个。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能源局《钢制原油储罐运行安全规范》(SY 6306-2014);集团公司《石油储罐附件检测技术规范》(Q/SY 08007-2017)及关于印发《长庆油田分公司石油储罐附件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油安委字〔2020〕13号),对第一采油厂所属站点储罐上安装的372个呼吸阀进行开启压力、通气量、额定通气压差等项目检测、对233个液压安全阀进行开启压力、通气量等项目检测、对748个阻火器进行包括压力损失、通气量等项目检测,乙方负责储罐附件的拆卸和安装并对储罐附件进行除锈、喷漆、调试等简单维修,安装检测合格标牌,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3名服务商
2.4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批准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应包括石油储罐呼吸阀、液压安全阀和阻火器。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能力,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的查询截图(网址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7人,技术负责人1人,须持有有效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现场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与现场负责人可兼任),须持有有效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检测人员6人,检测人员需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中级技能等级及以上的不少于2人。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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