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城关镇部分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15010020250806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河县城关镇部分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已由清水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告知书》(2507-150124-04-01-530816)同意建设,招标人为 清水河县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100.00%(自筹100.00%,政府投资0.00%),非国有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水河县城关镇部分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清水河县永安街、经一路、逸夫路、金都巷、花园巷行车道罩面和人行道改造以及滨河南街、滨河北街
2.3招标规模:
项目共改造行车道73819平米,改造人行道15948平米,提升检查井685座,提升收水口168个,更换路缘石4731米。永安街西起G109(旧),东至滨河南街,道路工程修筑长度为3945.255米;经一路南起滨河南街北至G109(旧),道路工程修筑长度为331.578米;逸夫路南起滨河南街北至永安街,道路工程修筑长度为363.32米;金都巷南起滨河南街北至永安街,道路工程修筑长度为218.445米;花园巷南起浩翔酒店以南北至永安街,道路工程修筑长度为95.115米;滨河南街、滨河北街全线范围内的坑槽挖补。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B1501002025080602001001 |
标段名称 |
清水河县城关镇部分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
企业资质要求 |
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如企业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人员资质要求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计划工期 |
154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 |
1074.91万元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主要工程内容为清水河县城关镇部分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
①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如出现行贿犯罪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操作流程: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刑事案由”子目中的“贪污贿赂罪”,再点选“单位行贿罪”子目,选择后进行检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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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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