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11-511523-04-01-547614】FGQB-04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本工程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江安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东段168号;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新建设一套年产 60万吨硫磺制酸装置,总占地面积54406.1平方米,包括焚硫、转化余热回收、干吸、低温热回收、尾气处理、硫酸储存等主体装置,并配套循环水站、纯水站、供配电系统、自控仪表等公辅装置,总投资44988.26万元;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开工时间:为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时间),具体各单位工程工期详见合同附件1: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工期表; 2.4:招标范围: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含风机房、尾气处理、纯水站、转换器、焚硫炉、机柜间、纯水配电间、罐区、干吸、管架、循环水池、门卫室、水质检测站、维修及备件库、消防站、围墙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并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中建筑工程施工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已完成业绩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业绩附合同协议书。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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