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阳县城区综合改造一期(绕城路、滨江西路沿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已由 灌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字[2020]152号 项目代码2020-450327-48-01-032935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灌阳县建工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4876001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灌阳县县城
建设规模:灌阳县城区综合改造一期(绕城路、滨江西路沿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包括建筑照明、照明提升、桥梁照明、构筑物照明、道路照明、老旧屋面改造、栏杆刷漆、挡土墙工程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853.47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60 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设计单位: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等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5 无有关部门停止或暂停其投标的处罚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 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按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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