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格聂镇集体经济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格聂镇集体经济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理塘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理发改(2025〕1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理塘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建设资金来自理塘县政府2025年衔接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理塘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理塘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理发改(2025〕19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理塘县格聂镇章纳村。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新建充电站:总用地面积2580平方米,建成停车场约2265平方米(含充电车位18个,共计59个车位),其中钢结构充电车位雨棚240平方米带光伏加储能。配置2台480千瓦充电堆主机,共计10台充电桩18把充电枪终端。800KVA厢式供电变压器1台。配套建设游客休息区、卫生间、保安亭共计165平方米,以及绿化、隔墙等。(2)新建布草洗涤工厂:总用地面积676平方米,建成一层框架结构厂房192平方米,室外碎石铺装停车区450平方米。设置12立方蓄水及净水处理池,专业洗涤设备,浸泡池3个,200KVA 厢式变压器一台,污水处理设备1套。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2(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A证),/(业绩要求)(□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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