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贵港港中心港区东山作业区5号至7号泊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贵港港中心港区东山作业区5号至7号泊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贵港港中心港区东山作业区5号至7号泊位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港中心港区东山作业区5号至7号泊位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24〕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东山港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贵港市东山港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 | |
2.1 项目概况:新建3个3000吨级泊位,其中1个散货泊位,2个件杂货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为525万吨。原则同意项目申请报告中推荐的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码头结构方案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水工、护岸、港池疏浚、道路堆场、装卸工艺及设备、供电照明、助导航通信、给排水、消防、环保等。 2.2 招标范围:⑴地质勘察:贵港港中心港区东山作业区5号至7号泊位工程详细勘察,勘察范围包括码头水工区、引桥、港池区域及后方陆域。并按规范要求提供地质勘察报告。 ⑵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⑶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并配合第三方审核图纸,取得施工图批复; ⑷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会。 ⑸施工阶段后续服务。 以上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码头水工工程、引桥及皮带机栈桥工程、停泊地及调头地疏浚工程、装卸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辅助建筑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供电照明工程、控制及计算机管理工程、通信及助导航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设计文件及资料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电子版文件为Word和PDF文档,电子版图纸为CAD图和PDF图。 2.3 勘察设计周期:⑴勘察: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且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提交地质勘察并交付成果; ⑵初步设计: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且地质勘察完成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含概算书); 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业主提供完相关基础资料及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⑷安全设施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业主提供完相关基础资料后2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文件送审稿。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个内河1千吨级(或以上)水运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或泊位长度大于300米的水运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勘察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个水运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3 人员配备要求:(1)项目负责人(承担设计工作):要求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证书。(2)工程勘察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誉要求”的条件。 (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单位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相应资格条件,资格条件考核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为依据。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按照承担该项工作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其他要求:⑴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②没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对于中标人,如在签约之前有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③近三年来投标人因发生围标、串标、骗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被列入黑名单的,不能中标。 (2)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
|
4.**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上一篇 【自治区】广西南宁市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穿越贵隆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下一篇 【南宁市】广西公共卫生应急技术中心大楼10kV配电(外线路)工程项目 招标控制价更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