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行道树补栽、太任公园设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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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舆政采购-2025-07-4 | |||||||||||||||
2、项目名称:城区行道树补栽、太任公园设施改造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375,142.35元 | |||||||||||||||
最高限价:2375142.3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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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详见招标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驻财购〔2022〕15 号)文件规定提供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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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