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卧龙交旅发展中心(生态度假酒店)项 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ZCB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卧龙交旅发展中心(生态度假酒店)项 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06-513221-04-01-212793】FGQB-004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新制式轨道交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新制式轨道交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06-513221-04-01-212793】FGQB-004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卧龙交旅发展中心(生态度假酒店)项目。
2.2建设地点: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卧龙镇沙湾街21号。
2.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6.17亩,酒店建设内容为高标准星级度假酒店,包含接待大堂、大堂吧、多功能厅、全日餐厅、中餐厅、会议区、茶坊区、康体区及户外泡池、主楼客房区、独栋套房区、后勤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约 31939.97㎡。
2.4计划工期:9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卧龙交旅发展中心(生态度假酒店)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内容包括:
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依据本工程批准的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等文件,对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建筑(含外立面)、结构(含装配式、钢结构等)、给排水、供配电(包含高、低压配电)、消防、暖通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开展幕墙(含幕墙二次深化设计)、光彩工程、绿建、节能环保、BIM等专项设计及深化工作,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展限额设计和相应成果的技术审查及行政审查备案,提供工程建设全周期的设计配合及后期服务等工作。
(2)施工内容包括:
除招标人另行委托外,投标人应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地围挡(围挡基础和围挡的施工、维护及拆除)、室外高压进线(含接入、用电手续办理、高压电缆及通道,其中高压电缆线除接至临电箱变外,应预留至正式配电房的高压进线柜处)、临电工程(包括用电手续办理、安装、临时用电转正式用电等)、临时给排水工程、场地原有供水管网和沟渠的迁改工程、场地清表平整及临时道路;土石方工程(挖、填、运)、基坑支护工程(包括施工期间的监测)、抗浮锚杆(若有)、降排水工程(若有,含正常降排水周期内水资源费的缴纳及台班使用费、台班电费等)、地基处理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工程、变配电工程、柴油发电机系统、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含抗震支架)、弱电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声学影音工程、光彩工程、空调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厨洗及泳池机电工程等)、幕墙工程、人防工程(若有)、装配式工程(若有)、正式用水工程、正式用电工程(含正式用电手续及户表工程)、燃气工程(若有);装饰装修工程(含所有建筑区域的硬装工程、软装工程、艺术品、室内灯光、标识标牌、交安及电梯轿厢装饰等);景观绿化工程(含土方回填、强弱电系统和给排水系统(含配合相关专业的管道预留预埋)、硬质铺装、绿化工程、景观照明、景观构筑物及小品,泳池、露台(含部分屋面)与架空层景观打造等;工程建设所需的检测工作(除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必须由发包人直接委托的检验检测工作外)、竣工验收资料准备(声像资料等)及交付酒店管理公司前的开荒保洁、精保洁等;以及本工程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及要求,发包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包人的工作内容。
(3)为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其他事项。
(4)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及要求,发包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承包人具体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
2.6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达到现行整体综合验收及分户验收标准。
2.7标段划分:划分为 ZCB 共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的设计业绩,设计阶段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设计单位提供)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2021年01月01日以来担任不少于1个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人员)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2021年01月01日以来担任不少于1个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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