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朱家桥河与桂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暗标盲评)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朱家桥河与桂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市区发改﹝2024﹞2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专项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中央环保专项资金80%+业主自筹20%,招标人为内江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内江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市区发改﹝2024﹞20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朱家桥河与桂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朱家桥河全段、桂溪河全安镇段下游7.5公里区段
2.3 资金来源:中央环保专项资金80%+业主自筹20%
2.4 建设规模:为提升朱家桥河与桂溪河全安镇段水生态环境质量,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共恢复河道水生态环境 5699m2;共建设人工湿地12880m2、生态沟渠2622m2、生态塘 639m2、生态护岸 27464m2。
2.5 计划工期:包括服务期和缺陷责任期。服务期同工程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相关监理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监理工作。
2.7 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