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锦·新同缘一栋4-21F安置房改造工程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兴锦·新同缘一栋4-21F安置房改造工程设计 / 标段已由锦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506-510104-04-05-933854】FGQB-0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兴锦城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兴锦城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锦江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6-510104-04-05-933854】FGQB-017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兴锦·新同缘一栋4-21F安置房改造工程。
2.2 项目概况:对新同缘一栋4-21F总面积约25000平方米的框架结构安置房进行水电气等改造。
2.3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新开街100号。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四川省、成都市最新设计相关规范及规程执行,并确保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满足甲方、施工及审图机构的要求。
2.5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委托项目工程范围内所有设计工作所涉的全部设计服务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二个阶段),(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装饰装修、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含智能化系统)、暖通、消防、设计相关的必要实验(若有时)及相关配套设施等设计; 配合甲方完成方案设计的相关审查工作;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的机构审查工作;项目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工作(含工程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负责有关设计修改、主要材料的选配、参加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等)。
2.7 计划设计周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业绩要求: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