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理塘县濯桑乡艺术家工作室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次)(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理塘县濯桑乡艺术家工作室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理塘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理塘县濯桑乡艺术家工作室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理发改[2024]3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理塘县项目促进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理塘县项目促进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理塘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理发改[2024]36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富万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理塘县濯桑乡。
2.2 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艺术家工作室,占地面积 675 平方米;建筑面积 1055.92 平方米,建筑层数 2 层;新建艺术家驻留空间,占地面积524 平方米;建筑面积:749.93 平方米;建筑层数 3 层。
2.3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所示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 项目总投资:1100 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2(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的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已完成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材料】(☑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A证),/(业绩要求)(□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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