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广兴派出所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广兴派出所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前区发改项[2025]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前区发改项[2025]2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洲腾达建设(四川)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市广安市前锋区广兴镇 OFGX2024-1#地块。
2.2建设内容及规模:约1400平方米业务用房及配套附属工程。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包括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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