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雒城遗址城墙房湖公园段修缮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雒城遗址城墙房湖公园段修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发改项[2025]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汉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文物保护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汉市文物保护研究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发改项[2025]9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德阳广汉市。
建设规模:本次修缮内容主要为遗址外侧的保护设施,本次修缮段城墙总长585m,占地面积9032m,城墙高6-7m。所涉及内容均为文物本体的保护性结构设施及安全维护设施等。主要内容为:城墙外包砖的加固及修缮、城墙内挡墙的加固及修缮、城墙上部道路铺装修缮及排水沟修缮、中部夯土层回填及固坡地被增设、局部水渠及栏杆的完善和增设处理等,以上内容均为后期修建,对城墙遗址起保护作用,及行人的安全维护作用。
投资额: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529 万元以内。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补遗文件(如有)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施工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标段投资额:529.00 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类施工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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