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蓬溪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地力提升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2024年蓬溪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地力提升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农函[2024]2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蓬溪县同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蓬溪县同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农函[2024]21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遂宁市蓬溪县
2.2建设规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7万亩(含高效节水面积0.2万亩)。
2.4计划交货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2024年蓬溪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地力提升的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含运输和搬运)及售后服务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提供的“有机肥”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农业行政部门领发的 《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有机无机复混肥”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具有省级及以上农业行政部门领发的 《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投标人非生产厂家,应取得厂家授权。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无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材料包括: 有机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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