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乐山市沙湾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 / 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沙湾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2024〕12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2024〕128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鼎远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乐山市沙湾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
2.2 建设地点: 沙湾区 。
2.3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
2.4 建设规模: a、输配水管网部分:提升改造输配水 管网 43.535km,管径 DN150-DN600,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及涂塑钢管 ; 配 套新建各类阀井 151 座,新建镇墩 392 座。b、庭院供水管网及供水立管:提升改造现有庭院供水管网 19.912km,管径 DNI10-DN150,管材采 用钢丝骨架 PE 管及球墨铸铁管:提升改造供水立管46.87km,管径DN25~DN75,管材采用 100 级 PE 管及钢丝骨架 PE 管。 。
2.5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施工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及平行检测 。
2.7 标段划分: 监理 1 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 及以上资质 。
3.3 业绩要求 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 5000 万的水利工程类监理项目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总投资以批复的估算或概算总投资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竣) 工验收鉴定书或业主证明、估算(概算)批复。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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