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01全州上塘村委至刘家村段公路改建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S501全州上塘村委至刘家村段公路改建工程设计服务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501全州上塘村委至刘家村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管〔2025]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奥金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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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建设地点和规模:起点位于全州县东山瑶族乡上塘村西侧,途径东山瑶族乡、白宝乡,全州镇,在全州镇新村子村附近利用已建成新东门大桥跨越灌江,终点位于全州三桥桥头位置,起点桩号K14+000,终点桩号K56+350。拟建项目路线全长42.35km,其中完全利用段长2.6km,实际改建里程40km。路线路线起点位于全州县东山瑶族乡上塘村西侧(起点桩号K14+000),途经东山瑶族乡、白宝乡(完全利用白宝乡过境路段,利用段桩号区间K40+000-K40+600,利用段长度0.6km),然后往西北沿旧路至全州镇新村子村左转利用已建成一级公路的新东门大桥路段跨越灌江(完全利用新村子村至新东门大桥西侧路段,利用段桩号区间K53+750-K55+750,利用段长度2km),终点位于全州三桥桥头位置(终点桩号K56+350)与S301交汇的交叉。
技术标准:采用二级、三级、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km/h、30km/h,局部困难路段20km/h,路基宽度12米、7.5米,局部路段路基宽度6.5米,采用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
(2)
设计服务期限:①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外业勘察工作,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全套图纸;②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后,6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报批送审稿全套图纸;③设计阶段配合服务:直至取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批复后1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施工图设计文件;④建设期配合服务期限为2年。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路线全长42.35公里,实际建设里程约40公里,项目总投资约9808万元。负责本标段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
(4)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含后续服务)。
(5)S501全州上塘村委至刘家村段公路改建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预估主要工程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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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以上等级设计资质,具有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应同时具有以下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按1个标段(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完成过1条合同里程在20公里(含)以上新建或改扩建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施工图勘察设计项目。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其投标人名称和资质须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含)以上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新年度广西公路建设市场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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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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