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热电部汽机车间4#循环水塔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FW-GKZB2025-0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分公司热电部汽机车间4#循环水塔大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机动设备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热电部汽机车间4#循环水塔为双曲线型自然通风冷却水塔结构,换热面积1250㎡,塔高55m,水池直径46.1m,用于冷却厂区冷换设备冷却水,保证冷换设备正常运行。自2008年建成投用以来已运行17年,2023年装置大检修期间对该塔全面检查,发现其喷溅装置(ABS材质)因超长期过使用较大部分脱落;淋水填料、收水器等(PVC材质)老化、受损严重;玻璃钢材质的填料托架经长期运行已有约50㎡损坏严重,其他托架也存在不同程度破损;填料破损脱落超过100㎡,且脱落情况持续加剧,加之冬季被冰柱坠落,老化脱落的填料易进入循环水系统,增加水塔滤网人工清理工作量,且易导致凝汽器入口管束堵塞,极大威胁机组安全运行,同时也影响机组真空和经济性。拟对热电部汽机车间4#循环水塔立项大修,更换全部填料、收水器、喷溅装置及收水器等塔内件。现对热电部汽机车间4#循环水塔大修项目(包括施工和材料)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
项目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热电部
项目主管单位:大庆石化公司机动设备部
项目承办人:时国栋; 联系方式 :0459-6765500
本项目最高限价:106万元(含税)
工程款支付
工程峻工验收合格,档案资料交付合格后付97%,预留3%质保金,质保金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自双方在竣工验收书上签章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限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维修。
2.2招标范围
大庆石化公司热电部汽机车间4#循环水塔大修项目主要包括更换4#循环水塔全部填料、收水器、喷嘴、填料托架,包含所有备件拆除和安装及废料倒运:
1)更换4#循环水塔全部填料:规格:TX1000×500×500mm,材质:PVC,共1300m³;
2)更换4#循环水塔喷嘴:材质:ABS,共计1000套;
3)更换4#循环水塔收水器:MWDP-70,材质:PVC,共1000㎡;
4)更换填料托架:58工字,材质:玻璃钢,1300㎡;
5)增加防冻格栅:2050×700mm,网格38mm,材质:玻璃钢,200㎡;
6)施工过程中废旧物资按规定退库及现场施工垃圾及时外运;项目所需材料均由施工方提供。本项目为包工包料施工,要求提供详细分项报价。
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本项目所招标内容为热电部汽机车间4#循环水塔大修项目(包括施工和材料),该冷却塔有原设计图纸,具体施工内容以原设计图纸为准。施工地点位于大庆石化公司热电部汽机车间循环水塔区域,投标人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踏勘,以获取与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需要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项目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具体要求详见《热电部汽机车间4#循环水塔大修技术要求》。
4. 现场踏勘
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招标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后第三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热电部汽机装置4#循环水塔,联系人:赵文宇,联系电话:13394590786。
投标人(申请人)自行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踏勘并对踏勘现场后自行做出的判断负责。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账户存款信息证明。
5.3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日期在2014年1月1日至今在严寒地区淋水面积在1250㎡及以上双曲线型自然通风混凝土结构冷却塔维修的成功业绩至少1份。提供有效的商务合同复印件、使用单位合格的用户质量证明。用户质量证明应包含装置名称、处理量、装置进出水指标及服务效果评价、现场服务时间、技术或生产部门公章。附使用单位联系方式,以便实地考察,未提供上述信息的将被视为无效业绩。如经查证合同见证资料或用户质量证明失实,投标将被否决。
注:严寒地区是指我国最冷月平均温度≤-10℃的地区,严寒地区在我国的分布主要是东北、内蒙古和新疆北部、西藏北部、青海等地区,具体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第二版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一册常用资料143页—164页最冷月月平均最低温度≤-10℃的为准。
5.4近三年内,投标方及其承包的工程项目中,未发生过重大的工程质量事故、人员伤亡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并提供承诺;
5.5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5.6企业信誉。1)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
5.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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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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