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能源集团老旧供热设施改造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002025084001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HK007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能源集团老旧供热设施改造项目 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能源备【2024】6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271200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271200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2台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对津安热电公司范围内的 2 台燃气锅炉的节能器、约27台换热站板换、约283个换热站循环泵等电气设备进行提升改造。项目建成后,能有效提升供热设施运行安全水平,提高区域供热质量,保障城市运转有序。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老旧供热设施改造项目(西青中心) 招标范围: 项目对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西青供热服务中心辖区内约34个换热站的变频柜、仪表柜、循环泵、补水泵、电动调节阀、流量计、远传水表及板换进行加装更换改造。改造涉及供热面积约137万平米。招标规模:34个。标段投资:288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9月15日 至 2025年10月24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年)以上加以承诺并提供任命书及承诺书。(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及以上,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年)以上加以承诺并提供任命书及承诺书。(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及以上,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