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马边彝族自治县旧城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马边彝族自治县旧城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马边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马发展改革〔2024】2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向上争取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马边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马发展改革〔2024】21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
2.2建设内容:马边彝族自治县旧城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为:对马边县旧城区老旧街区进行改造提升,包括老旧房屋改造、风貌提升改造、道路(含桥梁)改造、管线改造、新建停车位及充电桩、拆违拆临、新建老年服务驿站等,具体包括改造老旧房屋 80000 平方米、改造城区风貌(环卫设施 4 套、生态空间 20000 平方米、公共厕所 8 个、店面招牌 5000平方米、广告牌位100个、文化墙栏 1000 米、健身场地 10000 平方米)、改造道路(含桥梁)6 公里、改造管线 6 公里(给排水、电力、燃气)、新建停车位 18000 平方米、安装充电桩 100 根、拆违拆临建筑 5000平方米、新建老年服务驿站 5000 平方米等。(一期)最终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一期)总投资20000万元。
2.4计划工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本标段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作。
2.5.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投资限额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2.5.2 施工范围:本标段的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等相关工作。
2.6质量目标:
2.6.1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
2.6.2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设计施工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 、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施工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8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8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本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公示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4 家;(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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