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沙湾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一期项目(二标段)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沙湾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一期项目(二标段)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投〔2025〕9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投〔2025〕91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嘉农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1)葫芦镇四峨山村、江村、葫芦坝村公共设施整治提升,村容村貌规范,人居环境提升。
(2)江村6组结合江村特色林下养殖猎场项目,修建1000平方左右的农副产品粗加工厂房。
(3)葫芦镇江村、梁村产业道路提升改造9KM;路面病害整治,拓宽,黑化、铺沥青。
(4)葫芦坝村在原老油坊集体经济用地上修建佛手柑冻库及烘干中心(冻库设备一套,烘干设备一套),推动产业发展。
(5)祝村5组7组、葫芦坝村农房风貌整治100户(外墙及屋面渗水处理)。
(6)嘉农镇盐溪口村农产品初加工中心:设备(选果机、洗果机、亮袋机2台、电叉车、手叉车2台、胶框4000个、铁框1000个);公厕、附属用房2000㎡、冻库200㎡、采果轨道6000㎡。
(7)嘉农镇盐溪口村现有产业道路整治提升1.5公里(铜湾到杨湾)。
2.3服务期限:30日历天(其中勘察10日历天,设计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含的所有勘察(含测绘)、含全阶段设计(含方案设计)。
2.5标段划分:1个勘察设计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勘察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提供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中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成员;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④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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