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师范大学D-3学生公寓组团生活服务用房工程已由重庆市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7-500356-07-05-49004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师范大学D-3学生公寓组团生活服务用房工程位于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北侧,为多层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8077.91平方米,包含两栋生活服务用房,其中生活服务房一为3层,高度为16.2m;生活服务房二为2层,高度为9.0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49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89.996157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所示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排烟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节能、室外设施、室外环境及附属工程内容(具体以重庆师范大学 D-3 学生公寓组团生活服务用房工程施工图及已完成部分竣工图、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特别提示:
1.本工程主体结构已基本完工,且由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结构安全合格的鉴定报告;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已部分施工,存在局部墙面抹灰起泡、管线安装不规范、管件锈蚀、铝合金门窗框未塞缝、局部变型等质量瑕疵。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程现状。
2.消防水泵房内所有消防管道均不在本次施工范围内,但泵基础、消防管道的进出口开洞及封堵均在此次施工范围内;消防控制室位于已建好的留学生楼-1号楼,距D-3服务用房约300米,图纸中已有描述,红线外通道已形成,本次施工为消防控制信号线接入。
3.本项目需按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施工许可、质安报监、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购买工程保险等工作。
4.投标人负责重庆师范大学 D-3 学生公寓组团生活服务用房工程(含已施工部分和本次招标的未施工部分)整体达到联合验收合格的相关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的质保工作。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150日历天内完工且预验收合格,预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完成联合验收。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