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遂宁市河东新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遂东区发投[2022]0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宁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融资、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遂宁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东区发投[2022]03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东新区。
2.2 项目规模:遂宁市河东新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设计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约12.45km,设计车速40Km/h,规划标准路幅宽18m。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资质认定以联合体协议书中各方分工承担的工作内容为准,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③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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