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采购方式采购一批电梯,包含电梯的制造、安装及调试工程,本次采购的电梯使用方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二公司绵阳科技城新区人工智能大楼项目部,资金来源已落实。
1、项目概况:绵阳科技城新区人工智能大楼项目为地上单体建筑,主体建筑地上1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67.35m(消防高度),72.15m(规划高度),规划用地面积139205.27㎡,规划总建筑面积35405.2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339.03㎡,地下建筑面积6639.65㎡,架空建筑面积426.61㎡。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写字楼主体、地下室、室外铺装、绿化及其他配套工程。
2、招标范围:中国水电五局二公司绵阳科技城新区人工智能大楼项目部所需电梯的制造、安装、调试、报验取证、操作人员培训及技术指导、缺陷处理、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3、采购数量:本次招标涉及各型曳引式乘客电梯8台套,详见下表,电梯详细参数要求和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DT1 |
1050kg/1.75m/s 17/17/17 |
台套 |
1 |
有机房客梯 |
2 |
DT2 |
1350kg/2.5m/s 17/17/17 |
台套 |
1 |
有机房客梯 |
3 |
DT3 |
1350kg/2.5m/s 17/17/17 |
台套 |
1 |
有机房客梯 |
4 |
DT4 |
1350kg/2.5m/s 17/17/17 |
台套 |
1 |
有机房客梯 |
5 |
DT5 |
1350kg/2.5m/s 17/17/17 |
台套 |
1 |
有机房客梯 |
6 |
DT6 |
1350kg/2.5m/s 17/17/17 |
台套 |
1 |
有机房客梯 |
7 |
DT7 |
1050kg/1m/s 3/3/3 |
台套 |
1 |
无机房客梯 |
8 |
DT8 |
1050kg/1m/s 3/3/3 |
台套 |
1 |
无机房客梯 |
4、交货时间: 按项目需求计划时间安排交货。电梯安装整个过程应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进度同步协调,货到工地现场后,按正常程序配合土建施工完成,安装人员食宿自行解决。
5、交货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九洲大道与园兴东街交叉口绵阳科技城新区人工智能大楼项目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本次招标的电梯应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7588.1-2023)、《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8-202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 10060-2023)、《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2790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26465-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梯》(13J404)、《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21)、《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26465-2021)、《电梯试验方法》(GB/T 10059-202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等现行与电梯相关的最新国家法规及质量技术标准、设计相关要求,质量优质。
7.本次招标的电梯售后要求提供整机及零部件验收交付后质保两年,并且供应商负责质保期内的驻场免费维护保养。
8.因本工程具有工期紧、任务重等特殊性,要求供应商须履行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无故不履行合同、合同签订后无故要求涨价、质量不达标、停供及严重影响工期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被纳入电建系统的黑名单(今后将无法跟电建集团内任何项目建立合作关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1)电梯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无障碍电梯))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2)电梯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无障碍电梯));其所代理电梯品牌的须符合前述规定;须具有符合前述规定的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代理商只能选择一个电梯品牌参与投标,电梯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应具有2023年至今类似工程电梯供应经验和业绩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投标时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及电梯监督检验报告)。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序号 |
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
1 |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 |
2 |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
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
5 |
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6 |
近三年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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