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烟尘河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叙州区烟尘河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叙发改基础产业〔2022〕8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叙发改基础产业〔2022〕8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叙州区高场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护岸、水生动植物生态恢复、生态沟渠等。建设规模:建设生态缓冲带31500㎡,其中陆域缓冲区宽度约为5m,水位变幅区缓冲宽度为 2m,左右岸全长约为2250m;建设生态护岸面积31500㎡(长2250m×2(左右岸)×平均宽度7m),包括联锁砖铺设、护坡绿色植物构建等;水生动植物生态恢复面积9000㎡(长度2250m×2(左右岸)×平均宽度2m),建设内容包括基底改造、种植挺水植物,水生动物系统构建等;建设生态护沟渠长3000m(1.5m 宽×1.8m 深)。 2.4计划总投资:3231.07万元 。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宜宾市叙州区烟尘河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为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均应具有法人资格。联合体应以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宜宾市水利工程施工投标文件编制范本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及相关工作,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独自再次参与该项目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单位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
4.**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