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独山子石化公司橡胶部丁苯橡胶装置双端官能化溶聚丁苯橡胶适应性改造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独山子石化公司橡胶部丁苯橡胶装置双端官能化溶聚丁苯橡胶适应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低温冷冻水系统(冷冻机组利旧);增加8000线聚合单元至3000线掺混单元相关流程及配套设施;化学品配制厂房C内新增4#活性剂配制及加注系统、新增CAM利3000线进料泵及配套设施;涉及建筑、结构、设备、工艺、电气、仪表、总图竖向等专业施工内容。
2.3计划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工通知为准,计划2026年(6)月(30)日中交;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独山子石化公司橡胶部丁苯橡胶装置双端官能化溶聚丁苯橡胶适应性改造项目基础设计文件》完成全部工程的详细设计,完成由投标人负责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全部工程施工,以及单机试车、三查四定、预试车、中间交接、开工保运及配合招标人完成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保运、开车和性能考核等工作;完成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的编制及归档等相关技术服务,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专业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土建及安装工程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施工区域内绿化工程。具体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和界面详见独山子石化公司橡胶部丁苯橡胶装置双端官能化溶聚丁苯橡胶适应性改造项目基础设计文件和本招标项目合同附件1-1:合同工作范围划分。设备材料划分方式,执行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概算编制方法(计划〔2020〕2号文);材料供应方式,乙供;吊车乙供;
2.6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方面的要求: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EPC总承包单位投标的,提供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应分别提供截图,共计4张;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提供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应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并提供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书;设计单位投标的,提供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并提供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书)。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⑦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④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2,且应满足要求如下:
3.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
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3.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7.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主体工程施工、主体工程设计等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 。
资料提供形式:3.1提供资质要求5.1及5.2要求的证书扫描件;3.2、3.3、3.4提供联合体协议书;3.5、3.6、3.7提供承诺书;
4.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工程设计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资料提供形式: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还应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
5.资质要求:
5.1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5.1.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
5.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1.3具有特种设备许可证
①具有许可项目(安装修理改造单位)许可子项目(工业管道安装许可)许可参数(GC2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许可项目(制造单位)许可子项目(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参数D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5.1.4 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在中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通过类别为“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特/一]级”。
资料提供形式:5.1.1、5.1.2、5.1.3提供证书扫描件;5.1.4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5.2 设计单位投标
5.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 [甲/乙]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 [甲/乙]级资质。
5.2.2 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在中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通过类别为“设计—综合资质”或“设计—行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甲/乙]级”或“设计—专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化工工程—[甲/乙]级”。
5.2.3 具有特种设备许可证
①具有许可项目(压力管道设计)许可子项目(工业管道设计)许可参数(GC2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许可项目(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许可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5.2.1、5.2.3提供证书扫描件;5.2.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6.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成功完成(1)项(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及至少与其对应的1张发票金额;
7.财务要求:(2023 )年至(2024)年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8.项目机构人员要求:
8.1 项目经理要求:
8.1.1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副高级工程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同项目经理要求,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②(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1)项(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资料提供形式:①证书扫描件;②带有姓名及职位信息的业绩合同扫描件或盖章版的业主证明或工程交接证书(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或工程交接证书中的职位应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其他职位名称如“项目联系人”、“项目执行代表”等均无效);
8.1.2 设计单位投标
①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同项目经理要求,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②( 2020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1)项(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资料提供形式:①证书扫描件;②带有姓名及职位信息的业绩合同扫描件或盖章版的业主证明或工程交接证书(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或工程交接证书中的职位应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其他职位名称如“项目联系人”、“项目执行代表”等均无效);
8.2设计负责人要求
8.2.1 设计单位投标
8.2.1.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8.2.1.2 2020 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①证书扫描件;②带有姓名及职位信息的业绩合同扫描件或盖章版的业主证明或工程交接证书(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或工程交接证书中的职位应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其他职位名称如“项目联系人”、“项目执行代表”等均无效);
8.2.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5.2.1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
8.3施工负责人要求
8.3.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8.3.1.1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8.3.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8.3.1.3 2020 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 项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①证书扫描件;②带有姓名及职位信息的业绩合同扫描件或盖章版的业主证明或工程交接证书(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或工程交接证书中的职位应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其他职位名称如“项目联系人”、“项目执行代表”等均无效);
8.3.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具有满足8.3.1的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
8.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8.4.1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8.4.1.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8.4.1.2承诺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8.4.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8.4.1.4其他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8.4.1.5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外部承包商关键人员经过HSE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其中关键人员指: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202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6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②③提供承诺书;④资质、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⑤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提供以上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8.4.2设计单位投标
8.4.2.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8.4.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负责人)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8.4.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8.4.2.4其他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8.4.2.5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外部承包商关键人员经过HSE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其中关键人员指: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202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6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②③提供承诺书;④资质、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⑤设计单位投标的提供以上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或者承诺书。
9.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10.其他方面的要求:
10.1承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10.2( 2022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10.3( 2022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10.4( 2022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10.5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