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驻马店示范区雪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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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驻示范政采-2025-0095-0804 | |||||||||||
2、项目名称:驻马店示范区雪亮工程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8,687,125.62元 | |||||||||||
最高限价:8687125.6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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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详见招标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及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驻财购〔2022〕15号)规定,在此项目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实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应当按文件规定格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作出信用承诺。 3.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应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授权)。 3.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有效的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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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