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
50万块314Ah电芯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DL20250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50万块314Ah电芯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50万块314Ah电芯采购招标,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电池单体采用不低于314Ah的磷酸铁锂电池,由正极、负极、隔膜、电解质、壳体和端子等组成,壳体采用阻燃材质,电池内部具有安全保护功能。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磷酸铁锂 电池单体 |
采用 LFP 电池,容量不低于314Ah,持续充放电倍率≤0.5P |
块 |
500000 |
免费提供抽检用电芯并由投标方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具体数量按照GB/T 36276-2023 7.4.2执行。 |
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电芯上顶盖 |
投标方填写 |
个 |
2/MWh |
2 |
巴片 |
投标方填写 |
个 |
4/MWh |
本项目共1个标段,采购预算1.7亿元,含税。表1中数量为预估采购量,有效期内可能存在因需求变化造成采购量减少的情况。本次招标确定的产品价格若遇不可控因素或者市场重大变化,双方协商价格调整比例。
2.3交货期:排产函下达之日起30日内完成指定数量的产品交付,产品需按照国家规定通过第三方电池抽检。
2.4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西路11966号。
2.5产品质保期:自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或到货后3个月(两者以先到者为准)起60个月。
2.6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或采购金额达到中标总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2.7付款方式:排产函下发后支付排产量30%货款,排产量全部到货后中标人开具到货量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接收发票且挂账后60日内支付到货量30%货款,验收合格后(货到60日内完成验收,逾期未验收视为验收合格)60日内支付到货量35%货款,留5%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中标人提供到货量5%的银行质量保函(保函有效期至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止),招标人在收到保函后30天内付清该批到货余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总公司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否则投标均将会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一级物资供应商(61大类储能专用物资)新增准入项目标包2-储能系统部件-电芯的中标候选人且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考察;
3.3.2 业绩要求: / ;
3.3.3 财务要求: / ;
3.3.4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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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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