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板乌素煤矿智能化掘进系统安装工程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官板乌素煤矿智能化掘进系统安装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准格尔旗特弘煤炭有限公司官板乌素煤矿,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内蒙古准格尔旗特弘煤炭有限公司官板乌素煤矿。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官板乌素煤矿智能化掘进系统安装工程项目;
2.1.2建设地点:内蒙古准格尔旗特弘煤炭有限公司官板乌素煤矿;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货到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2.1.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并按照内蒙古的智能化矿山建设和评分办法要求通过验收。保证煤矿顺利实现复工。
2.2 采购范围:1、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相关联的自移机尾、自动储卷带装置、自动张紧装置、机载锚杆钻机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实现所有胶带输送机(包含掘进机二运)的联动控制、顺/逆煤流启动运行功能,达到地面远控、井下集控仓控制、本地控制三种模式;2、所有关联设备系统实现的“一键启停”及控制模式一键切换功能等智能化要求;3、按要求的时间节点跑办煤矿的复工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纳入安标管理的产品需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凡属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需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煤矿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等资质;属于特种设备的,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属于一般产品的需具有检测报告等资格证明材料;具体以技术要求为准;
(4)供应商提供的主要设备(自移机尾、自动储卷带装置、自动张紧装置、煤矿用机载锚杆钻机(单臂))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5)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允许授权一家供应商,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矿业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8月4日9:00时至2025年8月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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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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