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西分公司(乌拉特中旗)清能公司潇龙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专题报告编制和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8-1-016)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分公司(乌拉特中旗)清能公司潇龙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专题报告编制和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乌拉特中旗)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潇龙风电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境内,场址中心坐标为经度107°59′20.08″E,纬度41°41′19.25″N。拟选风电场共安装12台10MW风电机组和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初步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20MW。外送线路起于场区新建110kV升压站,止于220kV金泉变电站110kV北侧进线间隔。新建110kV 架空线路路径总长约为77km,单回路,新建角钢塔约229基,其中耐张36基,直线193基。沿线地形30%为山地,70%为丘陵,有部分线路位于已有公路或土路边,其余段无成型道路。
招标范围:专题报告编制包括:(1)负责项目核准报告的编制、申报以及项目核准批复取得。(2)编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所需相关专题报告。(3)负责项目所需土地相关手续办理及协调。(4)根据涉及国家保护文物的等级,负责文物方面现场勘探、报告编制、卷宗报审、关系协调等全过程工作,直至取得相对应审核机构的批复。(5)按照项目规模,编制生物多样性影响报告,并获得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同意建设的意见。(6)负责该项目所有林/草手续报批工作,含临时和永久两部分用林/草。负责组织以上报告的专家评审工作,并按照意见进行修编,形成最终报告,最终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针对该项目的永久和临时用林/草的批准文件。(7)编制并取得送出线路核准所需的线路路径协议,并按照各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送出线路核准相关手续文件办理。(8)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取得相关部门核查批复文件。(9)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10)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11)编制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到应急管理局备案。(12)编制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报告,到当地政法委备案。(13)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取得相关评审意见。(14)编制职业卫生健康报告,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
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包括:(1)110kV送出线路工程勘察与设计(2)对侧220kV金泉变电站110kV间隔改造设计(3)配套通信系统设计(4)临时施工道路专项设计(5)编制设备和材料招标技术规范书(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电缆、塔材和导线、变电站相关设备等);(6)编制送出线路、间隔改造等施工招标技术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7)送出线路、变电站间隔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等工作;(8)竣工图设计;(9)送出线路塔基及边坡复绿设计;(10)完成送出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编制,负责规划设计方案的评审报批事宜(11)满足招标文件和工程要求的其他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服务期:
勘察设计服务:招标方发出《开展设计工作通知书》的书面通知后20天内提交1:2000地形图;招标方发出《开展设计工作通知书》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提交地勘报告等;招标方发出《开展设计工作通知书》的书面通知30天内提交施工招标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招标方发出《开展设计工作通知书》的书面通知后40天内提交符合连续施工的施工图深度的图纸;项目竣工验收后30天内提交竣工图。
生效条件:本项目为预招标,项目通过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且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果投资决策不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江西分公司(乌拉特中旗)清能公司潇龙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专题报告编制和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且须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项目的设计业绩,同时具有2项及以上30MW及以上新能源发电项目可研或用地预审等专题承包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设计总监) 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参与本次项目的人员须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不低于1人。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1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08月08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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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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