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库布其沙漠中南部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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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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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代理 机构名称 |
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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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K1506002025073101001 |
招标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库布其沙漠中南部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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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 |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库布其沙漠中南部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鄂林草发【2024】2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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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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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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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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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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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 (包) 编号 |
标段(包) 名称 |
标段(包)内容 |
标段 (包) 分类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 (交货期) |
评标 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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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标段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库布其沙漠中南部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采取工程固沙(立式沙障、平铺沙障、草方格)、人工种草+撒播草籽、人工造林+撒播草籽、撒播草籽等治理模式,建设任务39.8108万亩;具体内容以工程里清单及设计任务书为准 |
工程-工程施工-林业工程-林业生态环境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绿化工程 |
277313556.00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
366日历天 |
综合 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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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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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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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要求 |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或林业或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投标文件须附职称证书扫描件);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1。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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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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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1,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②近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1,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注:以上行为认定均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中明确认定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情形为准,未明确认定或其他相近(似)的认定一律不予认可,时间按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计算。); ③近一年(2024年至今)内有涉及招标投标行业的行政处罚记录(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1,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在上述网站对投标单位进行核实,核实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在上述网站对投标单位进行核实,核实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关于农牧民工工资等的承诺书:投标企业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交纳与使用”做出承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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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近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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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支持并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2)联合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是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7)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奖项; (8)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9)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及信用信息库中录入基本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联合体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若为独立投标人则满足全部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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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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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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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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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方式 |
网上确认。投标人进入项目后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后可进行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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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时间 |
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8日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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