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50N09Q
项目名称:中医诊疗装备的集成应用与创新研发平台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招标编号:TC250N09Q
2.本项目共计1个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采购品目
数量
单位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一、望诊
1
远红外摄像头
10
个
首付款到账后1个月内
北京
2
可见光或多光谱相机
12
个
首付款到账后3个月内
北京
3
其他辅助材料和功能系统
2
套
首付款到账后3个月内
北京
二、脉诊(一)传统脉诊检测装置
4
脉诊阵列传感器
12
个
首付款到账后1个月内
北京
5
同步数据采集系统
4
个
首付款到账后1个月内
北京
(二)便携式脉诊检测装置
6
指尖脉搏波传感器
30
套
首付款到账后2个月内
北京
三、经络检测装置
7
掌型经络检测装置
1
台
首付款到账后1个月内
北京
8
点穴型经络采集装置
1
台
首付款到账后1个月内
北京
四、配套和集成装置-小屋
9
配套和集成装置-小屋
1
间
首付款到账后3个月内
北京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2、预算金额200(万元)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一、项目基本情况 交货时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提供产品(掌型经络检测装置、点穴型经络采集装置)属于医疗器械的,根据产品分类应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办理备案,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提供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商应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 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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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