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长顺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1509002025073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德县长顺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已由化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化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化德县长顺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
2、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建筑垃圾消纳场一处,占地面积67590.94㎡,总建筑面积2208.95㎡,其中门卫及办公室144.95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车间2064㎡,日处理150吨,设计使用年限15年,处理方式以回填进行处理,并配套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地点:化德县长顺镇长安大街哈鹿加油站东
4、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2025年08月30日-2025年10月31日,共62日历天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7、工程计划投资:9900000.00元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旧标准规定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新标准规定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在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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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