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1930号
项目名称:金沙县2025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序列号:B-20250723-000247-8
预算金额(元):742980
最高限价(元):74298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金沙县2025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42980
单位: -家
简要规格描述: 主要负责本项目“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区创建、田间试验、农户施肥调查与取土化验、技术培训、氮肥定额管理”等相关一切服务,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验收、检查、备案等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开展田间试验、示范区建设、取土化验、组织培训、数据汇总、绩效自评、验收总结,提交报告、等相关一切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方可视为完成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开标时间任意一天,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书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范本(附件3-1));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注: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3、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相关的特殊行业分公司外,其余行业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并注明相关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4、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