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分公司车辆租赁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项日已具备招标条件,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HDLY-FW-GKZB-25-1349
2.2项目名称深圳分公司车辆租赁
2.3项目概括
本招标项目深圳分公司车辆租赁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深圳分公司车辆租赁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深圳分公司车辆租赁,中标人为1名。该合同的车辆使用方式是根据分公司工作需要,由分公司进行车辆调度,投标人根据分公司需求提供相应车辆,中标单位为1家投标人。分公司需求车辆:大巴车(47座)、中巴车(23座)、商务车(7座)、小车(5座)。
2.5项目地点
深圳分公司惠州项目部、各基地临时大修,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6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2年,具体时间节点详见采购技术规格书。
2.7质量标准
满足深圳分公司车辆租赁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市际客运及以上”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至少1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签订通勤保障或客运服务的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除合同形式外,也可为协议或任务书等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文件。
3.5人员要求:/。
3.6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投标人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深圳分公司车辆租赁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标段”。
4.2发售时间:2025年07月31日22时10分—2025年08月06日17时
00分(北京时间)。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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