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5-27622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机关食堂主副食、蔬菜水果供应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采购
类别
计量
单位
数量
是否
拟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划分
分包
要求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机关食堂主副食、蔬菜水果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
项
1
否
不划分采购包
不许中标(成交)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性工作进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2 年,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执行(若服务第一年未达到甲方供应商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结合项目采购金额和实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须由中小企业承接,上述采购标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声明函将随本项目中标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5同等条件优先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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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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