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集团神木张家峁矿业有限公司
张家峁矿污水排放口办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编制项目
招标编号:0866-25E3SXQY0649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峁矿污水排放口办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编制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陕煤集团神木张家峁矿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煤集团神木张家峁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家峁矿污水排放口办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编制项目(招标编号:0866-25E3SXQY0649),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2项目概况:2008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08】3645号文核准张家峁煤矿,核准生产能力600万t/a。后经多次生产能力核定,2022年1月由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能煤炭【2022】120号文将生产能力核定至1100万t/a。2023年7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以陕环评批复【2023】35号文批复张家峁改扩建项目(1100万t/a)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拟编制张家峁矿业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2.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要求向乙方提供编制本项目所需资料,并经乙方确认后,1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报告编制。中标方负责张家峁矿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并协助完成报审工作,取得行政审批意见。项目总服务期1年,若因公司内部因素延误或者行政审批延误,合同顺延,直至取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意见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专业高级职称或者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3.3业绩要求: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同类项目业绩至少1项(证明材料以业绩合同或技术服务数据分析报告为准,如为合同须至少包含时间页、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双方盖章页,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正在承接的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
3.4信誉要求(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其他要求: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7月31日12时00分至2025年8月5日18时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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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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