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DC-20250711-CG
项目名称:凤县中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勘察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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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凤县中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勘察设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勘察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勘察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力量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为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并在本单位注册(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近6个月的养老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