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核能供汽项自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核能供汽项目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如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W01-FW-GKZB-25-6217
2.2招标项目名称福清核电核能供汽项目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2.3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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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1)地基与基础检测:受需求方委托,承担方完成对核能供汽项目热源、原水二回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涉及的旋喷桩、混凝土灌注桩、预制管桩按规范、设计要求进行抽样检测,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2)建筑与结构检测:受需求方委托,承担方自行完成或另行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核能供汽项目热源、原水二回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物项(包括:大宗材料、关键材料、关键设备、零部件、关键工序/步骤等)按规范、设计要求进行抽样检测,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3)监测服务:受需求方委托,承担方对核能供汽项目热源、原水二回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涉及的深基坑按规范设计要求进行变形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2.5 项目地点
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福清核能供汽项目完成竣工验收(预计2027年5月30日)
2.7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CNAS实验室认可资质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NAS证书或CMA证书);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专业为岩土工程专业);
(2)财务要求:L(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5)人员要求:(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7月30日一2025年8月4日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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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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