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Z2025-110
项目名称:拱北海关业务技术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节能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81.0457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1.0457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拱北海关业务技术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节能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内容基本情况:中央空调系统节能升级改造,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时间:60个日历日,施工时间为节假日或者工作日晚上,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4)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5)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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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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