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371-2541GDGH5078
项目名称:2025年野外给养单元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野外给养单元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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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室外装具 | 野外智能给养单元 | 20(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2 | 其他室外装具 | 野外分餐帐篷 | 1(顶)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3 | 其他室外装具 | 1000L储水囊 | 2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4 | 其他室外装具 | 台式切丝切片机 | 1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5 | 其他室外装具 | 台式切菜机 | 1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6 | 其他室外装具 | 便携式食品综合分析仪 | 1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7 | 其他室外装具 |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 | 1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8 | 其他室外装具 | 15KW柴油发电机 | 1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9 | 其他室外装具 | 野战车辆配电箱 | 1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0 | 其他室外装具 | 雾化风扇 | 6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1 | 其他室外装具 | 野外应急照明灯 | 2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2 | 其他室外装具 | 不锈钢折叠工作台 | 6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3 | 其他室外装具 | 升降叉车 | 1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4 | 其他室外装具 | 手动液压叉车 | 1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5 | 其他室外装具 | 柴油装载叉车(3T)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野外给养单元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合同金额4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70%预留给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满足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全部属于小微型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未采取分包的,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采取分包的,提交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书》。
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满足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的28%或以上。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同时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满足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划分标准的非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或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野外给养单元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