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51102250623118833-51253399
项目名称:2024年崇明区堡镇生态公益林抚育
预算编号: 5125-W1020189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9003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9003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6592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4年崇明区堡镇生态公益林抚育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00300.00
简要规则描述:项目涉及堡镇堡镇小漾村、人民村、 营房村、堡北村、瀛南村、米行村共计 6 个村,抚育面积 541.38 亩。通过间伐、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割灌除草、修枝、沟渠修整、基础设施、绿化提升等方式,有效改善林相结构、提升林地质量、促进林木健康生长。共采伐乔木4535株,占总株数18.88%,采伐林总蓄积共计70.07立方米,占总蓄积的12.76%。补植林木共计2521株。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工期120日天,通过验。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要求:共5人(含)以上,且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中级(含以上级)职称及证明其无在建项目的《投标人员情况表》或承诺书(无法打印《投标人员情况表》方可替代使用,样表详见附件))、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中级园林绿化工(班组负责人)各1名;4、潜在供应商提前办理并提供绿化工程信息网上生成带条形码的“上海市林业或养护项目招标拟派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名单”;5、具有园林绿化企业养护能力认定证;6、提供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表;8、本项目只针对中小微企业;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