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核能供汽项目N-16监测仪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QT025WXR455C11506BD/HDGC-WZ-GKZB-25-1938
2.2项目名称: 福清核电核能供汽项目N-16监测仪设备采购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厂址位于福清核电站厂区内,技术路线采用蒸汽转换技术,利用福清核电厂二回路主蒸汽经蒸汽转换设备生产工业蒸汽,通过长输管网将蒸汽输送至江阴产业园用汽企业。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N-16监测仪6套。设备的安全等级为NC,质保要求为QA3。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5交货期:2026年1月30日。
2.6质量保证期: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24个月
2.7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福清核电站厂区,DDP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得处子破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2,为企业的,供成立经会计,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提供2022年-2024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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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