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人民医院2025年临床学科超声影像设备维保升级服务采购(QZZC2025-G3-210144-GXLJ)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QZZC2025-G3-210144-GXL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灵山县人民医院2025年临床学科超声影像设备维保升级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原则上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灵政办发[2014]86号)要求规定标准下浮20%收取服务费 | 原则上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灵政办发[2014]86号)要求规定标准下浮20%收取服务费 |
更正日期: 2025年0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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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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