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编号:A1525012025072301001,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招标项目已经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前进路1227号
2.工程规模: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前进路北1227号,2000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为8255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7055平方米,共9层,全部为地上建筑,框架结构;附属用房建筑面积共1200平方米,为地上2层,框架结构。
3.标段编号:A1525012025072301001001
4.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5.招标范围:维修改造范围包括:围护、建筑装饰装修、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消防、建筑智能化系统维修改造,2部电梯更换,院落改造,附属用房加固(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工期:自开工之日起365日历天
7.计划投资:1539.5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结构补强)承包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5.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②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④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与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⑤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的。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 09:00时
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