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1201202501000230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咸宁市妇幼保健院物业服务
3、首次公告日期:2025-07-04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条 第二款 第1项:服务技术要求中的原“常态化情况下,人员配备不少于5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保洁主管1人,保安队长1人,其他人员合理配置,并提供配置方案。所有人员均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并提供无犯罪证明。(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更正为“常态化情况下,人员配备不少于5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保洁主管1人,保安队长1人,其他人员合理配置,并提供配置方案。所有人员均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2、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八条商务要求第5条中的原“★所有拟派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保等不得低于咸宁市相关部门最新规定的最低标准。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但需确保为采购人服务的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政府颁布的最新最低工资及社保标准和服务要求和服务人数。”更正为删除此条款。3、其他内容不变。
3、更正日期:2025-07-2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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