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产权为居民用户所有或共有)监理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吉林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产权为居民用户所有或共有)已由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省吉林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产权为居民用户所有或共有)初步设计的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5〕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凇江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支,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吉林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产权为居民用户所有或共有)监理;
2.2 项目概况:改造3978条DN40低压引入管,共计19890米;改造调压装置17处,改造埋地中压阀门25处,拆除凝水缸6处,加设管网哨兵161台;改造报警与安全切断装置90802户,户内阀管改造133801户;改造DN25外挂立管穿墙管8671户,共计26013米;改造DN25户内立管12062户,共计36186米;
2.3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标准的70%;
2.4 招标范围:所有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昌邑区、船营区、丰满区、龙潭区、高新区;
2.6 监理服务期:2025年10月02日至2027年05月01日,共576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5 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在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0 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