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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幼儿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大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箐发改发[2022]2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大箐山县朗乡幼儿园 ,建设资金来自 拟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 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
2.3工程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4541.78 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3361.59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1055.19 平方米,共设有建(构)筑物 3 栋,其中:新建幼儿园建筑面积 3164.53 平方米,地上三层;新建门卫房 1 个,建筑面积 6 ㎡;新建消防泵房 191.06 平方米,建设场区配套工程。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8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6 月 15 日,总工期: 30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11863707.95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2025年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投标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3.8其他: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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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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